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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与活动制度:
(一)委员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 (二)每年举办不少于一次全省性矿物技术应用与辐射防护学术交流会; (三)每年组织一次委员参观考察活动; (四)适时向政府主管部门递交有关矿物行业发展与矿物辐射防护方面的调研报告及政策建议;
及时反映企业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需求,提出解决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