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办事处的职能
1、协助协会在韶关地区开展辐射防护科普与公益宣传活动;
2、负责组织、协调韶关地区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工作人员参加辐射安全与防护考核;
3、负责督促韶关地区会员单位落实协会《会员单位自律公约》;
4、协助协会在韶关地区会员单位中开展创建“广东省辐射安全与防护示范单位”“广东省医用辐射安全放心示范单位”和“广东省绿色电磁示范单位”活动;
5、负责在韶关地区发展会员、收取会费,发展的会员属于协会的会员、收取的会费属于协会所有;
6、协助协会在韶关地区相关行业提供专业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