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事处的性质
1、办事处为协会设置在东莞市的办事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法律责任由协会承担;
2、办事处不设账户与印章,开展业务活动一律使用协会的名称、印章与账户。
(二)办事处的职能
1、协助协会在东莞地区开展辐射防护科普与公益宣传活动;
2、负责督促东莞地区会员单位落实协会《会员单位自律公约》;
3、负责组织、协调东莞地区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工作人员参加辐射安全与防护考核;
4、协助协会在东莞地区会员单位中开展创建“广东省辐射安全与防护示范单位”、“广东省医用辐射安全放心示范单位”和“广东省绿色电磁示范单位”活动;
5、协助协会在东莞地区相关行业提供专业技术服务;
6、负责在东莞地区发展会员、收取会费,发展的会员属于协会的会员、收取的会费属于协会所有;
7、承办协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通信地址:东莞市南城区宏伟二路胜安大厦14楼14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