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专委会须知Notice
联系我们Contact Us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沙太南路668号之二现象工场1119室(三九脑科医院旁)
电话:020-38936590
传真:020-84291400
邮箱:gdrpa860@163.com
邮编:510510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加入专委会须知 > 专委会成员条件
专委会成员条件
一、专委会成员的条件
(一)电磁专委会成员必须是广东省辐射防护协会电磁类会员单位中的领导或专业负责人;(二)电磁专委会顾问必须是在电磁技术研发、评价与电磁辐射防护领域经验丰富、享有名誉的专家。
(一)专委会委员由相关企事业单位向协会推荐;
(二)顾问由协会聘请;
(三)协会经与各方充分酝酿协商提出正副主委、秘书长建议名单,提交专委会委员大会选举产生;
(四)协会为专委会成员颁发证书,书面通知各成员单位,在相关媒体、网站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