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监督动态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于2015年11月16日以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通告(国卫通﹝2015﹞19号)的形式发布《放射治疗机房的辐射屏蔽规范 第4部分:锎-252中子后装放射治疗机房》等4项推荐性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其编号和名称如下:
一、GBZ/T 201.4-2015 放射治疗机房的辐射屏蔽规范 第4部分:锎-252中子后装放射治疗机房
二、GBZ/T 201.5-2015 放射治疗机房的辐射屏蔽规范 第5部分:质子加速器放射治疗机房
三、GBZ/T 220.3-2015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规范 第3部分:γ辐照加工装置、中高能加速器
四、GBZ/T 261-2015 外照射辐射事故中受照人员器官剂量重建规范
GBZ/T 201.4-2015、GBZ/T 201.5-2015为《放射治疗机房的辐射屏蔽规范》(GBZ/T 201.1—GBZ/T 201.5)系列标准的第4部分和第5部分,分别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辐射防护与核安全医学所、山东省医学科学院放射医学研究所牵头起草,规定了锎-252中子后装放射治疗机房和质子加速器放射治疗机房的辐射屏蔽要求;GBZ/T 220.3-2015为《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规范》(GBZ/T 220.1—GBZ/T 220.3)系列标准的第3部分,由山东省医学科学院放射医学研究所牵头起草,规定了γ辐照加工装置、中高能加速器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的一般要求及方法;GBZ/T 261-2015由中国医学科学院放射医学研究所牵头起草,规定了外照射辐射事故中受照人员辐射剂量理论重建的规范方法。
此次发布的4项标准有效地完善了放射卫生标准相关技术领域内容,进一步推动了放射卫生标准体系的发展和完善。
原文链接:http://www.nhfpc.gov.cn/fzs/s7852d/201512/93fe09b4737649fd8a6efe11b5e7704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