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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核能世界就如同在钢丝上行走——每一步都至关重要,稍有差池,影响深远。
自1984年,中国成立了国家核安全局(NNSA),负责监督和管理国内民用核设施的安全,中国在核安全监管的道路上已经走过了40余年。
进入新时代以来,在总体国家安全观和核安全观的引领下,中国的核安全监管能力达到了新的高度,为中国乃至全球核工业的安全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中国在全球核安全领域的实践和创新,展示了其通过“全球安全倡议”推动全球核安全的坚定决心和实力。通过一系列有效措施,中国不仅确保了国内核能基础设施的安全运行,还为完善国际核安全框架贡献了宝贵的经验和智慧。
全球安全倡议下的核安全理念
2022年4月,中国正式向世界提出了全球安全倡议(GSI),该倡议明确回答了“世界需要什么样的安全理念、各国怎样实现共同安全”的时代课题。而核安全作为全球安全的重要一环,自然也是全球安全倡议中各国维护世界持久和平、促进人类和谐发展的重要合作方向。在第三届、第四届核安全峰会上,中国就向全世界明确提出了“理性、协调、并进”的核安全观,努力打造核安全命运共同体。
全球安全倡议强调通过团结、合作、对话、磋商应对全球安全挑战,尊重各国的合理安全关切,协调传统与非传统安全领域。生态环境部(国家核安全局)核设施安全监管司的罗建军向《环球时报》介绍称,“全球安全倡议为解决复杂的国际安全局势提供了新思路和新方法。”
全球安全倡议的概念文件也明确指出,促进核安全国际合作,建立公平、合作、共赢的国际核安全体系。罗建军认为,“这一倡议不仅彰显了中国对世界和平与安全的坚定承诺,也为国际社会提供了一个全新的平台,促进合作共赢与共同发展。”通过全球安全倡议的实施,我们可以期待建立一个更加公正、平等、开放和包容的国际安全体系,鼓励所有国家共同参与全球安全治理,为维护世界和平与稳定作出贡献。
发展核能与核技术,中国主张安全至上
中国的核安全实践以持续创新改进为动力,不仅确保了国内核设施的安全运行,还使中国成为全球核安全治理的重要推动者。
据了解,多年来,中国通过技术进步、法律框架和监管体系的优化,实施了一系列旨在提高核安全的全面措施。
主动从核安全问题中汲取经验和教训,从而提升自身的安全水平,一直是中国核能与核技术稳步发展的路径之一。2011年日本福岛核事故后,中国迅速对所有核设施展开全面审查,涵盖在运和在建的核电厂、民用研究堆以及核燃料循环设施。
这次大规模的审查基于国内法规以及国际原子能机构的国际标准,重点关注三个关键领域:增强抵御地震、洪水等外部事件的能力;提升严重事故的预防与缓解能力;以及升级核应急响应与监测系统。此次审查及后续改进行动显著提升了中国核设施的抗风险能力。
例如,在位于浙江省的秦山核电基地,增加防浪堤坝的高度从而提高了核设施应对极端天气的能力。此外,所有的核电机组均安装了全场断电柴油发电机,以确保关键时刻有稳定持续的电力供应。
据了解,中国目前已建立一套全方位的、国家层面的核设施经验反馈体系,及时总结国内外核设施建设运行经验,建立重要事件和异常报告制度并在全行业分享,以打破不同集团间、各企业间甚至国际的信息壁垒,识别安全薄弱环节,共享运行管理经验,同时整合核安全监管资源、提高监管的能力与效率。
中国坚持独立自主且严格有效的监管,要求全行业自觉把核安全摆在最高优先级,贯彻安全至上的理念。
在监管方面,中国在完善核安全法律框架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2017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以及2003年颁布的《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等重要法律法规,为核安全监管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通过法律的出台和监管的实施,切实压实运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同时确保参与核设施建设、运行、监理的各有关单位、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等各方面责任无缝对接、不留空白。
中国坚持实施全球最严的核安全和质量标准。从2011年起,中国的新建核电机组均采用三代及以上核电技术,进一步提升了本质安全度,为核安全提供更有力保障。中国的核安全监管机构还对已运行的核电机组采用最新的标准进行定期评估,持续实施改进。对核设施全寿期实施“全链条”审评许可,开展“全过程”监督执法,“全天候”监测辐射环境。根据核安全重要性设置监督控制点,对重要核安全问题坚持保守决策,确保安全。
中国的监管体系始终与国际最佳实践保持一致,确保其核安全措施达到或超过全球标准。中国积极参与国际核安全事务,定期接受国际原子能机构的同行评议。外方评议高度赞扬了中国对构建世界核安全命运共同体的承诺,中国良好的核安全实践也得以推广。
中国创新实施了核设施特种工艺人员的严格资质管理,并不断开展继续教育促进能力提升。数据显示,目前,中国持证的民用核设施操纵人员有3200余人、无损检验人员9000余人、核级焊接人员8900余人、注册核安全工程师5000余人。这进一步夯实了维护中国核安全的人才基础。
中国还对放射源实行从“摇篮到坟墓”的全过程监管。对放射源实施“一源一码”的编码管理,从而实现放射源生产、销售/转让、进出口、异地使用和最终废旧放射源送贮回收等全环节跟踪管理。
高度透明和公众参与是中国核安全监管的一个显著特点。
中国的法律明确要求许可审批、监督管理、项目进展、流出物排放等信息必须常态化公开。中国核安全监管机构还开发了核电厂运行性能指标系统,及时公开核设施的运行事件,实时向公众展示全国辐射环境监测的相关数据。
这些透明的信息发布机制不仅促进了公众的信任,也提升了人们对核安全的理解。
据了解,目前,中国已建成覆盖全国的辐射监测网络,拥有1835个国控监测站点,其中包括500个自动辐射站。这一网络覆盖了所有主要城市、关键边境地区和核设施周边地区。为了确保透明性,这些站点的实时伽马辐射数据通过官方网站向公众公开,方便获取辐射信息。
这些努力也为中国带来了出色的核安全记录。
过去十年间,中国核电站的运行表现一直保持在国际先进水平,没有发生国际核与辐射事件分级表上二级及以上的事故。研究堆、核燃料循环设施和放射性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均保持了良好的安全记录,建设质量也得到了严格控制。
中国成功从第二代核电技术升级到第三代核电技术,并率先开始应用第四代核电技术。对核技术利用的管理也十分严格,辐射事故年发生率维持在较低水平,长期保持在1起/万枚放射源以下。空气、水和土壤中的环境辐射水平良好,有效维护了公众和环境安全。
主动践行核安全国际责任
中国在核安全领域一贯坚持合作与互利的原则,积极履行国际责任义务,参与全球核安全治理,推动全球核安全框架的完善。
通过一系列的务实合作,中国向外界展示了自身的核安全透明度,回应了国际社会对中方核安全技术能力的关切,也展现了中国对全球核安全的承诺,体现了作为负责任大国的担当。
《环球时报》记者获取的资料显示,自1994年以来,中国接受了5次由国际原子能机构组织的国际同行评议,相关评议均对中国的核安全监管体系表示充分认可。
在2010年的评议中,来自15个国家的专家对中国的监管体系给予了高度评价,并提出了宝贵的改进建议。
2016年的后续评估则显示,中国在创新实践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特别是中国通过社交媒体和在线平台分享监管信息和经验的做法,被评为最佳实践,提升了监管效果。
此外,中国已圆满完成9次《核安全公约》和5次《乏燃料管理安全和放射性废物管理安全联合公约》履约,各缔约方高度肯定中国取得的成绩,认为中国积极履行了公约义务,实现和维持了高水平的核与辐射安全,业绩显著。
2023年,国际原子能机构在《核安全公约》履约审议会议上认为中国针对三代核电新设计特点创新开发监管方案实施审评监督是最佳实践,有效开展国内外核安全经验反馈、成立联合工作组开展共性问题研究、疫情期间开展相关核应急演习等为国际良好业绩,是保障核安全的有效手段,并推荐国际核安全领域参考。
中国还立足于实现全球广泛核安全目标,推进构建全球核安全命运共同体。
2023年,国际原子能机构依托中国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技术研发基地建设全球首个核与辐射安全协作中心。
中国强化与主要核能国家紧密合作,与22个国家签订了核安全合作协议。
在经合组织核能署平台上,中国积极分享AP1000、EPR、华龙一号等全球首台核电机组的安全审查、监督管理、调试运行经验,美国、法国核工业界及其国家核安全监管机构对中国积极推进首堆建设经验反馈表示赞赏,认为为其本国项目建设运行提供了有益借鉴。
在“一带一路”倡议框架下,中国还为发展中国家提供了核安全领域的技术支持。比如,中国协助巴基斯坦建设并运营了恰希玛等核电站、加强了安全监管。这些项目不仅提升了巴基斯坦的能源能力,也为中国如何通过技术支持加强其他地区的核安全提供了有力示范。
此外,中国还通过与欧盟开展的经验反馈交流合作项目等机制,积极与国际伙伴分享经验。
近十年来,中国开展国际核安全交流活动900余次,自主承办十余场国际原子能机构、经合组织核能署等机构大型外事活动,推进燃料包壳完整性等前沿联合研究,形成百余份成果文件并被广泛使用,为世界核能安全发展提供有力智慧支撑,为全球核安全治理作出了中国贡献。
“对比美国、法国核电高速发展阶段,中国具有典型的’后发’优势,采用更新的技术和管理理念,具有成熟的供应链体系和建造运行经验,同时完善了独立有效的监管体系,能够有效确保核能核技术利用发展的安全。”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的专家柴国旱向《环球时报》记者表示,“中国始终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通过将全球最高安全标准融入新核电项目,并持续创新监管方式,中国已证明其核电建设既安全又负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