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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应行业新变化新情况,推动监管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撰写时间:2023-2-1 文章作者:齐鹏飞 温明钊 文章来源:中国环境报

党的二十大报告系统阐述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做好核安全监管,必须深刻领会、全面把握、灵活运用这一基本立场观点方法,积极适应行业新变化新情况,推动监管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以高质量监管推动高质量发展,确保核安全“万无一失”。

深刻领会“六个坚持”的思想精髓

坚持人民至上是核安全应怀之志。必须始终对照人民群众新期待,对标人民群众新要求,安不忘危、存不忘亡、治不忘乱,牢牢坚守维护核安全和公众健康的初心使命,增强人民群众对核安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自信自立是核安全应有之义。自信就是坚信前途光明,从历史中汲取前行动力,不刻舟求剑、不照抄照搬;自立就是认清任重道远,保持越是艰险越向前的昂扬斗志,主动识变应变求变,不断提出真解决问题、解决真问题的思路办法。

坚持守正创新是核安全应变之法。把握好继承与发展、原则性与创造性的辩证统一。面对复杂的监管局面,不被乱花迷眼、不被浮云遮眼,保持道不变、志不改的强大战略定力,同时紧跟时代步伐,不忘来时路,认准前行路,走好脚下路。

坚持问题导向是核安全应尽之责。核安全的核心任务就是发现问题隐患、降低安全风险,必须时刻保持敏锐的眼光和辩证的思维,既抓主要矛盾,又抓矛盾的主要方面,才能找到解决矛盾的着力点和突破口,做到纲举目张、药到病除。

坚持系统观念是核安全应对之策。谋深虑远方能行稳致远。核行业专业集成度高、边界条件多、技术容错率低、周期跨度长、管理难度大,安全监管必须以系统思维聚合力,用系统方法谋全局,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整体性推进。

坚持胸怀天下是核安全应存之心。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构建人类“核安全命运共同体”重大创举,以科学有效的安全监管、稳定卓越的安全业绩和应尽必尽的国际义务,为核安全全球治理提供中国经验、发出中国声音、展示中国方案、体现中国价值。

准确把握新时代核行业发展特点

一是新的批量化进程。核电批量化建设和运行将对核电工程设计、装备制造、施工管理、生产运行、专业人才、燃料保障等全产业链各生产要素提出更高要求,也必将对核安全监管提出新的课题。

二是新的安全责任主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设计公司、工程公司、运营公司、维修公司和核电平台公司等新生责任主体的活动必将对核安全产生直接或间接影响。

三是新的阶段和对象。部分20世纪90年代投运的机组进入运行许可证延续阶段,快堆、高温堆、浮动堆、泳池堆等新的核能利用技术路线也将为核安全监管增加新的对象。

四是新的组织模式。在工程管理领域通过智能终端和大数据分析建立“数字工地”,在设备制造领域运用工业互联网和云计算构建“智慧车间”,在建筑安全施工领域通过模块化施工将土建、安装、调试深度交叉、并联进行,优化施工逻辑。

五是新的社会影响力。日本福岛核事故后,社会公众对核安全关注度明显提升。新时代涉核舆情已不仅影响核行业本身,而是直接关系到社会稳定和国际形象。

新时代加强核安全监管的几点建议

在认识上,强化政治意识,多角度看待核安全。中央和国家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新时代做好核安全监管工作,要把政治和业务进一步贯通,既不陷入唯业务论偏离政治方向,也不脱离具体业务空谈政治。要跳出核电看核电、立足全局看监管、放眼长远看安全,善于从政治的高度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在目标上,强化以人为本,坚决筑牢核安全防线。核电行业所有企事业单位和从业人员既是我们的监管对象,也是我们应该服务的群体,而从党和国家赋予核安全监管部门的职责看,社会公众更是我们最应该服务的群体,对核行业企业违规行为的“留情”就是对人民群众的“无情”。

在对象上,强化责任意识,压实各单位主体责任。进入新时代,仅将许可证持证单位作为监管对象已不能全面履行核安全监管职责,应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的要求,将“核设施营运单位和为其提供设备、工程以及服务等的单位”纳入监管范围,对其直接影响核安全的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在管理上,强化监管合力,化兵种作战为兵团作战。一直以来,许可、审评、监督作为核安全监管的三大利器,为确保核与辐射安全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进入新时代,应优化以往许可、审评、监督在流程上近似串联和在职能上相对割裂的关系,将许可的行政优势、审评的技术优势、监督的现场优势整合运用、协调发力,化兵种作战为兵团作战,充分发挥监管机构的整体力量。

在措施上,强化执法问责,让核安全监管“长出牙齿”。在监督检查方面,改变以往对核电现场旁站式、监理式甚至保姆式的监督模式,多采用飞行检查、专项检查等方式,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在行政管理方面,杜绝对企业高举轻打、隔靴搔痒的宽松软行为,对企业明确红线底线,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决不姑息迁就。此外,应充分发挥协调机制、核安全规划的高位推动作用,把软要求、软任务变成硬约束、硬指标;探索与行业主管部门、国资管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等建立联合惩戒机制,变监管部门单打独斗为多部门齐抓共管。

在手段上,强化科技支持,用现代化方式提高监管效能。充分利用“云、大、物、移、智、链”等信息化数字化手段,对外,以各核电行业企业现有信息化、数字化平台为基础,采用数据筛选、信息汇总、实时共享等方式,将人工监督、现场监督、事后监督转变为自动监督、远程监督、实时监督,在节省监管资源的同时提升监督效率;对内,打破相关单位的信息孤岛,使管理信息、审评信息、监督信息以更加高效的方式实现及时、全面、准确的流动和传送。

作者单位:齐鹏飞,生态环境部辐射源安全监管司;温明钊,生态环境部华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