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监督动态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核安全监管高质量发展”学习会发言摘登
编者按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中国核安全观,总结交流核安全监管实践经验,谋划推动核安全监管高质量发展,生态环境部(国家核安全局)近日召开“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核安全监管高质量发展”学习会。生态环境部核设施安全监管司、核电安全监管司、辐射源安全监管司、国际合作司以及各派出机构和技术支持单位紧密结合监管工作实际,交流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体会,研讨推动核安全监管高质量发展的思路举措。本版特摘发部分与会代表发言,以飨读者。
发挥核安全协调机制作用 完善核安全法规标准体系
生态环境部核设施安全监管司司长 江光
党的二十大报告专章对维护国家安全进行部署,提出要“强化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国家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视。我们要更加自觉地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推动核安全监管高质量发展。
一是强化核安全协调机制作用。发挥好协调机制“增强器”和生态环境部第一牵头单位的作用,深化实践“机制搭台,部门唱戏,回应关切,力求实效”工作模式,完善核安全领域顶层设计,优化风险评估组织模式,着力推动防范重大系统性风险,重点推动需要部际协作解决的重难点问题。
二是完善核安全法规标准体系。聚焦部分法规标准亟需修订、部分领域还有缺项、发挥国际引领作用不够等问题,立足部分堆型的先行优势,在一些领域推动构建中国式现代化核安全法规标准体系。
三是提升核安全监管权威性。比照中央生态环保督察,转变监管理念,由单纯“督企”向“督企+督政+督集团”转变,督促营运单位全面落实核安全责任,转变“保姆式”监督模式,形成各方齐抓共管的局面。
四是推进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要持续优化监管体制机制,加强监管队伍建设,推进监管技术研发基地内涵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辐射监测“三张网”建设,强化信息化监管手段的运用,扎实做好核与辐射应急准备,积极应对各类风险挑战。
加强体系建设 提高监管效能
生态环境部辐射源安全监管司司长 刘璐
我们要牢记“国之大者”,以钉钉子精神落实党中央“两步走”战略安排和一系列重大部署,切实把党的二十大作出的重大战略安排转化为核安全监管高质量发展的实际行动。
一是加强体系建设。一要完善综合治理体系。及时通报典型突出问题,向行业主管部门传导压力;主动协调公安、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落实辐射安全监管职能;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改革。二要强化三位一体监管体系。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鼓励干部多岗位锻炼。三要构建更加完备的法规标准体系。推进放污法、449号令等法规修订,进一步弥补电磁立法空白和各领域法规标准缺少的不足。
二是提高监管效能。一要紧盯风险隐患。加强核燃料循环设施安全监管,推动经验反馈体系建设;加强放射性废物管理设施运行监管,推动重点设施加快退役进程;加强对关停铀矿冶设施的监督检查和退役治理;规范网络销售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行为。二要完善监管手段。推动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管理系统升级,推进全国放射性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与试用,加快开发全国电磁辐射环境管理与监测平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三要优化监管方式。厘清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监管边界,优化离堆乏燃料管理设施监管,推动核电厂放射性废物管理,建立放射性废物财务保障和放射性废物跨区域贮存补偿机制,探索利用闲置铀矿冶设施处置伴生放射性矿固体废物,重拳整治违规操作和弄虚作假行为。
完善核安全监管体系 建设专业化监管队伍
华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主任 张志刚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指出我国核电技术等取得重大成果,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明确要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加强核等领域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抓好地区监督站建设和监督员队伍建设意义重大,我们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提出保障核与辐射安全的思路举措和具体措施,以实际行动保障核与辐射安全。
一是着力构建规范完善的核安全监管体系。要不断修订完善监督检查程序,做好第三层级监督检查程序文件的修订工作,完善辐射监测应急法规标准体系,解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与相关方衔接不充分问题,优化完善核安全设备监督依据。
二是加大监督力量投入力度,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监管队伍。要综合考虑监督人员的配备,统筹调度监督力量。重视监督人员培训工作,加强内部经验反馈和经验交流,探索加强核设备境外监督。
三是推进核安全监管能力现代化建设。探索应用风险指引型监督工具,为监管决策提供技术支持。加快全系统信息化建设,推进统一的核安全监管数字化技术平台建设,统一和规范各监督站的监督检查深度和整改标准。
四是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核安全主体责任。健全防造假机制,创新核安全文化培育,持续开展持证单位法律法规宣贯,结合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强化企业内部监督,加强违法违规问题监督,强化整改落实核查,形成监管闭环管理。
强化核安全文化建设 筑牢核安全监管防线
华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主任 李京喜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必须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把维护国家安全贯穿党和国家工作各方面全过程,确保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这为进一步做好核安全监管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是守正创新、固本强基,筑牢核安全监管防线。一要压实营运单位核安全主体责任,督促营运单位树牢核安全底线思维,层层压紧安全生产责任,防范各种“黑天鹅”“灰犀牛”事件。二要创新核安全监管方式,持续完善核安全监管文件体系,规范重大核安全行政决策程序,优化核安全依法决策机制,推进分类监管。三要建立内部监督机制,建立健全权责明晰的执法责任体系和责任追究机制。
二是积极探索,不断强化核安全文化建设。一要做好核安全文化建设“引擎”,与各营运单位、工程建设单位“结对子”,共同提高。二要创新机制,与营运单位联合成立核安全文化推进工作室,面向营运单位管理层和执行层打造全新平台机制。三要广泛开展“核安全文化进班组”活动,让核安全文化深入基层、扎根一线。
三是凝心聚力,打造核安全铁军。一要发挥好换料大修监督、调试监督等党员攻坚队作用,梳理监督的重点、难点、堵点,攻坚克难。二要做好核安全问题研讨、关键环节风险梳理以及监督技术见解编制“三件事情”,着力解决发现问题能力、独立思考能力以及现场监督经验不足“三个问题”。三要持续完善专项组建设,发挥专项组统筹协调作用,集中力量做好换料大修、华龙调试、冷源安全保障等重点工作。
坚持人民至上、问题导向和系统观念 推动核安全监管高质量发展
东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主任 王仁科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就要把握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在核安全监管中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推动核安全监管高质量发展。
必须坚持人民至上,确保核设施安全。核安全监管系统必须从人民至上的政治立场出发,确保核设施安全。要督促核设施营运单位从人民至上的立场认识确保绝对安全的重要性,并将其体现到机组的建造和运行全过程和各方面。
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咬住问题不放松。要增强问题意识,聚焦实践遇到的新问题,不断提出真正解决问题的新理念、新思路、新方法。要提高监督员发现问题的能力,查找问题的根本原因,深挖解决问题的措施,监督问题整改到位。
必须坚持系统观念,强化核安全监管综合施策。要不断提高辩证思维、系统思维、创新思维、法治思维、底线思维能力。针对营运单位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领导不带领研究核安全监管工作要求、内部核安全机构力量不足、现场监督不到位等问题,应重点“监督”业主这个“管理者”,要求其必须主动起来、自己管起来,实实在在把责任扛在肩上。监管当局要以系统观念全面发现与核安全相关的问题,综合施策,确保把核安全相关责任都落到实处。
持续发力强化核安全监管技术支撑
核与辐射安全中心主要负责人 严天文
党的二十大报告为核安全监管工作指明了工作方向。中心将强化技术支撑,推动核安全监管“两个现代化”建设,助力核电高质量发展。
一是对标“三个全面”,坚定不移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到实处。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等载体,分层次、全覆盖组织学习研讨;班子成员、支部书记带头宣讲二十大精神,党员干部积极撰写学习体会;开展“精准补短板 奋发开新局”大讨论,查找固本强基、守正创新的问题及对策。
二是对标高质量发展,持续发力强化核安全监管技术支撑。完善法规标准体系。推进核技术利用、铀矿冶、放射性废物等领域法规标准制修订,增强其覆盖度和适用性;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统筹谋划人才梯队建设,加强高精尖专业技术人员培养,建设科学系统培训体系,优化岗位设置,畅通内、外部人才交流渠道;提高审评质量和监督支持水平。推动成熟技术观点和见解的成果转化,攻坚审评重点难点问题,固化审评共识。推进三大试验厂房内涵建设,增强试验验证、校核计算、软件评价能力;优化监管策略。加大风险指引型监管技术研究力度,推动将主要监管资源投入最重要的安全事项,最大限度防范不可接受的安全后果;加快监管信息化建设。形成适用于监管且标准统一的建设思路和框架,推进信息化、大数据在知识管理、监管辅助、监管创新中的应用,实现信息数据互通。
加强核安全基础性工作 持续提高监管能力
生态环境部核电安全监管司司长 汤搏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国内外实践表明,保障核安全,独立的、高水平的监管不可或缺。为进一步提高核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我认为目前亟待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核安全监管策略研究。国家核安全局成立后,参考发达国家建立了自己的监管体系、监管模式和监管方式,并不断调整变化。后续应强化对已有监管效果的评估,及时总结实践经验,积极跟踪国际核安全监管的新动向,不断完善改进监管策略。
二是建立系统、高水平的培训体系。当前,我国总体构建了核安全监管人才培养体系,但还不能完全满足当前监管需要,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人员技术能力和监管水平的提高,后续应积极建立自主规范的人才培训体系,将对外为主的培训改为内外兼顾、以内为主的培训。
三是重构和再造内部体系。当前,核安全监管能力需结合新的形势任务与时俱进、加快提升,根据核安全监管的规律优化体制机制,形成监管合力,把充分发挥现有人员作用摆到更加突出的地位。
四是改进核安全监管文件。应根据监管实践和效果,不断改进监管文件体系,不断优化监督检查大纲等文件,进一步突出监督检查程序的指导性、普适性,完善包括检查、评估、执法等在内的监管文件体系。
持续提高国际合作能力 构建核安全命运共同体
生态环境部国际合作司二级巡视员 许辉东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全面推进中国特色大国外交,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这对在新形势下推进核安全国际合作提出了新要求。构建核安全命运共同体,要深入研究新形势下开展双多边核安全国际合作的基础和共同利益所在,提前谋划、主动作为,持续提高核安全国际合作能力。
一是立足国际,充分利用国际多边平台。进一步加强与国际原子能机构和经合组织核能署的合作,落实与机构签署的核与辐射合作协议;用好多边平台,以多边促双边,积极向国际组织推荐人才,加大派出人员力度。
二是取长补短,务实开展双边合作。充分利用我国核电工程建造、运行等经验的重要优势,注意借鉴学习其他主要核能国家经验,深化与核能发达国家的合作,加强双方交流,研究新形势下与核能发达国家和主要核能国家合作的新模式和新的兴趣点,落实与核电新兴国家的协议,深入研究对方需求与我方资源的契合点,挖掘核安全领域合作潜力。
三是对标国际,持续加强能力建设。参与各项重要机制活动,逐步拓展国际合作平台,通过推动建立联合实验室,加强培训、基础技术研发等方式开展双边合作,重视核安全国际化人才培养和推送。
四是讲好中国故事,传递中国经验。推动构建新型核安全国际合作关系,及时总结我国在核安全监管方面的新思路、新做法、新经验,加大宣传力度,提升我国国际影响力和话语权。
强化政治引领 构建依法治核新格局
华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主任 冯建平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国家安全是民族复兴的根基,社会稳定是国家强盛的前提。必须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把维护国家安全贯穿党和国家工作各方面全过程,进一步做深做细做实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创造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新局面。
一是强化政治引领,加强政治机关建设。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持续强化政治机关意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理性、协调、并进”的中国核安全观,牢记核安全“国之大者”。
二是强化法治思维,构建依法治核新格局。完善执法流程和程序,加强入口条件识别,明确监管执法中的关键要素,形成规范模板,不断加大监督执法力度;抓住典型案例严格执法,开展涉嫌违法违规问题执法调查,敢于执法,形成震慑。
三是强化系统思维,推进核安全监管两个现代化。华东监督站初步构建了系统化、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的监管体系,形成“三位一体”监管体系。同时,建立监督工作例会协调机制,深化科技委员会技术研判机制,探索实践非现场监督检查模式,提高监管信息化水平。
四是强化核安全文化建设,筑牢核事业发展根基。持续保持核安全监管高压态势,对涉核单位弄虚作假、故意违章操作的行为严肃监督执法,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持续开展核安全文化宣贯,开展非例行检查和定期监管对话,召开核与辐射安全工作片会,强化核安全文化氛围。
构建监管新格局 探索执法新模式
西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副主任 杨海峰
党的二十大明确提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强化核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等一系列新目标、新论断、新举措。西南监督站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全力守护好西南地区核与辐射安全,推动核安全监管高质量发展。
一是优化“三位一体”监管模式,构建监管新格局。推动建立党政同责、上下发力、目标考核的责任体系,从面面俱到的“保姆式”“监理式”监督向强化担当的“责任式”“监察式”监督转变。积极主动对接许可和审评部门,不断强化许可、审评、监督合力。发挥现场优势,深化与各级政府部门合作,不断增强核与辐射监管权威。
二是完善监管技术程序,探索执法新模式。加强研究堆、核设施退役、放射性废物处置等核安全监管标准研究,完善配套监督技术程序。探索多部门联合执法模式,加大执法力度,细化监督执法手册,明确约谈、通报、限期整改等轻处罚执行模式。
三是强化人员培训交流,提升监管队伍能力。加强监督岗位技能需求分析,建立针对性的业务培训大纲及课程,完善监督人才培训体系。拓宽人员交流渠道,搭建人才交流平台,让监督人员得到多方位、多岗位全面锻炼。增强服务保障,加大对现场监督人力、物力投入力度,不断强化监测应急能力建设,确保核安全万无一失。
牢记监管第一职责 扎实做好核安全监管工作
西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主任 杨掌众
党的二十大召开以来,西北监督站通过对报告精神和相关文件认真学习,深刻认识到系统思维是增强西北地区核安全监管体系合力的重要方法,坚持问题导向型监督实践是西北地区核安全监管能力稳步提升的有效举措。
牢记第一职责。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第一议题”纳入监督检查、组织建设、学习工作各级各类载体,把组织建在监督检查组上,把宣讲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精神作为监督检查“第一步骤”,持续强化《西北监督站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及上级部门重要部署清单》督办展板应用,认真做好巡视反馈问题整改。
强化系统思维。用多重防控廉政风险工作机制杜绝廉政风险。优化党建、行政、内控制度,建立站质量保证体系,强化监督员讨论会功能发挥,设立“监督员优秀发现奖”,推动一切力量资源向监督检查中心工作聚焦。
坚持问题导向。开展各核设施可能存在的风险分析研判,建立危险有害因素和重大隐患清单,深化在核技术、铀矿冶等方面的应用。在核燃料循环领域开展核安全文化评估。开展监督指导帮扶,组织检查抽查,就营运单位安全管理突出问题,对相关安全负责人进行安全谈话提醒,对整改不到位的一追到底。用监督和整改报告“双评审”制度倒逼监督质量和整改效果“双提升”。
谱写核安全与环境文化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中国核安全与环境文化促进会秘书长 柴建设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国核安全与环境文化促进会将坚定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人民至上,坚持安全第一,在服务中国核安全监管高质量发展事业中找准定位、建功立业。
一是实现服务高质量。通过构建政府引领、企业作为、社团搭台、公众参与的核安全文化建设长效机制,形成敬畏核安全、维护核安全、保障核安全的氛围;开展核安全文化建设关键问题研究,推动制定相关政策标准,完善监管体系;推动“自上而下”关注安全的氛围,建立“自下而上”反映问题的渠道,提升从业人员的核安全意识和文化素养;发挥社会团体的宣传阵地作用,创办中国核安全与环境文化高峰论坛,开设中国核安全科技奖,办好中国核安全与环境文化杂志,开展核安全技术评估,健全核安全治理体系,协同应对潜在的核安全风险和挑战。
二是促进文化大融合。聚焦核安全与环境文化继承与创新,推动核安全文化和环境文化的深度融合,加快筹划中国环境文化研究院,加快筹建涉核与涉环境企业ESG分会,办好 “美丽中国——中国生态环境主题书画展”。
三是建立高素质队伍。加快培养一支服务意识高、服务本领强、服务韧劲足的核安全与环境文化促进队伍,为实现核安全与环境文化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