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监督动态
关于征求核安全导则《核医学工作场所辐射防护与安全要求(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撰写时间:2018-9-30
文章作者:
文章来源:国家核安全局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核医学工作场所的建设,加强医疗机构开展核医学实践的辐射防护与安全管理,我部(国家核安全局)组织编制了核安全导则《核医学工作场所辐射防护与安全要求(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印送给你们,请研究提出书面意见,并于2018年11月5日前反馈我部(电子文档请同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逾期未反馈意见的,将按照无意见处理。导则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联系人:辐射源安全监管司陈文涛
电话:(010)66556346
传真:(010)66556371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附件:
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3.《核医学工作场所辐射防护与安全要求(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4.征求意见反馈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8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