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监督动态
日前从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获悉,目前全省已发放《辐射安全许可证》242个,清理电磁辐射类历史遗留问题1万多个,电离辐射类历史遗留问题250多个,全省722枚放射源和995台射线装置安全可控。
为进一步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海南省制定了《海南省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及2025年远景目标实施方案》和《海南省核技术利用单位监督检查工作规程》,力求从制度建设和顶层设计上不断规范提升海南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水平。同时,强化核安全执法检查,出具现场检查意见600余份,立案查处14家企业,处罚金额147万元。
推进应急能力建设是海南强化核与辐射监管的一大亮点。海南不断加强核应急基础项目建设,协调推动昌江固定去污洗消站、应急撤离道路、通信超级基站、省核应急指挥中心电力保障等应急能力建设。开展市县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编制,推进建立全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核与辐射应急预案体系。
海南核与辐射监测能力水平也得到不断提升。昌江核电厂监督性监测系统顺利通过环境保护部的验收,海南具备对昌江核电厂独立开展辐射环境现场监督性监测的能力。扎实推进核电厂外围点位的辐射监测,做好10个自动站日常运维,数据获取率均达到97%以上。
据介绍,为强化实战演习应用,海南成功举办了“海核-2015”核应急联合演习,得到了国家评估团的充分肯定,为昌江核电厂顺利投料发电提供可靠保障。与此同时,海南还组织开展了“海辐-2017”首次辐射事故应急综合演习,完成应急监测和国控点辐射环境监测任务,使队伍得到良好锻炼。
2018年如何发力新目标?省生态环境保护厅厅长邓小刚说,“将通过推进《核安全法》宣传、贯彻、实施,探索海上移动放射源监管;开展第二次全省伴生放射性矿污染源普查;完善核应急体系建设,修订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昌江核电厂场外应急预案;组织核与辐射应急单项演习,推进辐射国控网建设等,进一步提升核与辐射监管、监测、执法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