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监督动态
公园里放音箱跳广场舞,隔壁就是居民楼,噪音扰民一直是广州公园的一大“顽疾”。昨日, 广州市环保局发布《广州市公园声环境功能区划(第一批)》,对全市11区210个公园设定具体的环境噪音限值,对不同公园作不同的噪声管控要求。
210个公园分10类执行
广州市公园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的范围是广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包括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花都区、番禺区、南沙区、从化区和增城区共11区。本次划分广州市公园名录(第一批),共210个公园。
区划根据各公园具体情况因地制宜设定噪声限值,将210个公园划分成10类,分别执行不同标准的噪音限值。
只有两个公园全园为1类区
其中1类声环境功能区对噪音限值要求最高,昼间环境噪声限值55分贝,夜间环境噪声限值45分贝;2类声环境功能区,昼间环境噪声限值60分贝,夜间环境噪声限值50分贝;
4a类声环境功能区,昼间环境噪声限值70分贝,夜间环境噪声限值55分贝;4b类声环境功能区,昼间环境噪声限值70分贝,夜间环境噪声限值60分贝。“昼间”是指6:00至22:00之间的时段;“夜间”是指22:00至次日6:00之间的时段。
其中,荔湾区广州花卉博览园和南沙区滨海公园全园划为1类区;越秀公园小北路西侧、应元路北侧、解放北路东侧、内环路和环市中路南侧50m范围的公园内部区域为4a类,公园其余区域为1类;流花湖公园人民北路西侧、东风西路北侧、流花路东侧、流花路南侧50m范围的公园内部区域为4a类,公园其余区域为1类;沙面公园全园为2类;荔枝湾涌全园为2类;黄埔古港公园全园为2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