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监督动态
国家核安全局关于发布《核动力厂老化管理》等两项核安全导则的通知
撰写时间:2012-6-10
文章作者:核安全管理司
文章来源:环境保护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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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我国核与辐射安全法规体系,提高我国核安全监管水平,我局组织制定了《核动力厂老化管理》(HAD 103/12-2012)和《研究堆堆芯管理和燃料装卸》(HAD202/ 07-2012)两项核安全导则,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核动力厂老化管理.pdf
2.研究堆堆芯管理和燃料装卸.pdf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环保 核安全 导则 通知
(原文地址如下:http://www.mep.gov.cn/gkml/hbb/haq/201205/t20120529_23052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