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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核安全局组织召开核燃料循环设施核安全管理工作经验交流会
撰写时间:2015-11-19 文章作者: 文章来源:环保部

  2015年11月6日,国家核安全局在北京组织召开了“核燃料循环设施核安全管理经验交流会”,交流会邀请了营运单位、设计院所以及审评监督机构的领导和业务骨干人员共80余人参会,环境保护部核安全总工程师刘华到会指导,作了“强化监管、明确责任、加强经验交流,努力推进核燃料循环设施安全水平迈上新台阶”的讲话,并参与了全过程的交流,会议取得了预期成果。交流会由辐射源安全监管司主办,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承办。


  刘华总工的讲话阐述了我国核安全监管面临的机遇与挑战、核燃料循环设施建设取得的成绩和存在问题,提出了核燃料循环设施监管面临的主要任务,并对开好交流会寄予了期望。


  会议就我国核燃料循环领域安全管理的法规标准、审评监督、设施建设以及运行安全等方面进行经验交流,取长补短,见贤思齐,共同探讨核燃料循环领域有关核与辐射安全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和新经验等良好实践,进一步强化监督、明确责任,规范核燃料循环设施营运行为,交流管理经验,进一步提高核燃料循环设施的运行管理水平,推进核燃料循环设施营运单位实现生产安全、环境友好、效益显著的企业目标。


  刘华总工指出尽管我国已建成了配套齐全完整的核燃料循环生产体系,从铀纯化转化、浓缩、元件制造到乏燃料后处理,具备了与核电配套的核燃料供给能力。核燃料循环设施运行安全,在建项目质量可控,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个别企业“安全第一、质量第一”观念淡薄,安全事件和事故时有发生,历史遗留问题包袱沉重,核燃料循环体系建设缺乏长远系统规划等。在今后一段时期要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要加快法规标准体系建设;二要加强依法监督管理;三是加强能力建设,提高核安全监督的能力;四要推进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五要加强经验反馈,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六要深入推进核安全文化建设,使每一位员工成为核安全的一道屏障。


  刘华总工还希望核工业集团公司能帮助核燃料循环设施单位统一考虑其面临的一些共同的问题如废物的处理处置等问题;要求各监督站正确理解认真落实“严慎细实”的核安全监管理念,严格依法监管;核安全局承担核设施安全监督的主体责任,在监管过程中应关注可能影响核设施安全的非核安全问题,督促企业在诸如消防、危险化学品、特种安全设备等方面落实安全责任。


  与会代表认为会议准备充分、交流广泛、很成功,希望核燃料循环设施的安全管理经验交流会作为一个交流平台,定期组织、及时交流审评监督和设施运行等方面的经验,提高核燃料循环设施的安全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