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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氡浓度限值
撰写时间:2013-12-12 文章作者: 文章来源:

 

污染物

Ⅰ类民用建筑

工程

Ⅱ类民用建筑工程

氡(Bq/m3)

≤200

≤400

        Ⅰ类民用建筑工程:住宅、医院、老年建筑、幼儿园、学校教室等民用建筑工程;

        Ⅱ类民用建筑工程:办公楼、商店、旅馆、文化娱乐场所、书店、图书馆、展览馆、体育馆、公共交通等候室、餐厅、理发店等民用建筑工程;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