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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放射治疗辐射安全与防护要求(送审稿)》通过验收
撰写时间:2020-11-17 文章作者: 文章来源:协会

2020年11月12日,国家生态环境部辐射源安全监管司在广州组织召开《放射治疗辐射安全与防护要求(送审稿)》项目验收会。

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副主任周启甫、北京市辐射安全技术中心原主任宋福祥、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放射治疗科副主任邓小武等组成专家组对项目进行评审验收。

专家组听取了协会项目组的介绍,审阅了相关材料,对相关内容进行提问、讨论,认为:

一、编制单位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相关管理办法要求编写本标准,满足标准制修订有关程序和技术要求,提供的验收材料齐备规范,符合验收要求。

二、该标准在相关标准和文献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医疗机构开展放射治疗工作的实践经验制定,内容科学合理,技术和经济上可行,具有可操作性与现有法规标准一致,对规范放射治疗过程中的辐射安全与防护具有重要意义。

综上所述,项目已按照合同完成各项任务,达到预期目标。专家组一致同意通过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