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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借专项行动促监管责任落实
撰写时间:2018-1-12 文章作者:李涛 文章来源:中国环境报

      环境保护部于2016年10月至2017年8月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的放射源安全检查专项行动中,陕西省综合考核评估成绩位列全国第三,仅次于北京、上海两市。


      专项行动中陕西省突出重点,深入排查,督促全省292家涉源单位重点围绕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完善、所用放射源是否安全3个方面,认真做好自我排查,自查率实现100%。


      在此基础上,省、市两级环保部门重点围绕专项行动要求,逐个企业深入排查各单位放射源使用现状,逐个检查完善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监管系统数据库信息,排查率达100%,切实做到涉源单位逐一排查、相关信息逐一核实、防护措施逐一完善、监管责任逐一落实。


      据陕西省环保厅辐射安全管理处(核安全管理处)副处长汪源介绍,专项行动期间,陕西省先后对31家核技术利用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共查处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335起,罚款金额114万元,约谈了7家企业负责人,依法收贮闲置废弃放射源86枚,有力保障了全省辐射环境安全。


      陕西省环保厅还对数据库核查中发现的部分涉源单位许可证超出有效期问题下发文件,对市级环保部门加强许可证监管和监管系统应用提出了明确要求。西安、宝鸡、咸阳等市环保局利用专项行动,对辖区内核技术单位辐射安全许可证进行了进一步的排查,并对许可证过期仍在违法运营的单位依法进行了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