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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有能力安全发展核电
撰写时间:2017-2-27 文章作者: 文章来源:中国改革报

       从2016年年底到2017年年初,我国能源领域多个纲领性政策文件密集出台。无论是《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还是《能源技术创新“十三五”规划》,都传递出安全高效发展核能的积极信号,同时也指引着核能技术创新发展的方向。

       核电是当前能够规模化、稳定提供能源并有效实现二氧化碳及污染物减排,替代燃煤电厂的清洁能源,发展核电有利于减排改善环境,实现绿色低碳发展。

       中国核能行业协会最新发布的报告显示,2016年我国共投运7台核电机组。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我国已投入商业运行的核电机组共35台,运行装机容量占全国电力装机约2.04%,远远低于世界11%的平均水平。种种情况表明,“十三五”期间,我国将更加重视核电发展,加大核电发电占比。

       然而,日本福岛核事故的阴霾至今仍未散去,让很多人对发展核电心存疑虑。日前,中国工程院院士、秦山二期总工程师叶奇蓁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安全发展核电,我们已经不存在技术难题。我国自主开发的先进的三代核电技术在国内外示范工程建设顺利,在运机组运行业绩良好,安全水平进一步提升,现有的核电安全措施已经做得相当到位。需要做的是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核电人才的培养,让核电成为能源结构中重要的一环对于我国未来的能源发展至关重要。

       比美国还严苛的排放标准

       我国自2011年日本福岛发生核事故之后,暂停了内陆核电的项目,截至目前,内陆核电项目依然没有被重启。叶奇蓁告诉记者,没有重启内陆核电并不是担心安全问题,而是消纳问题。

       叶奇蓁说:“内陆核电在技术上跟沿海核电是一致的。在核电的安全法规上和环保的法律法规上的要求也是一致的。从技术上讲没有差别,发展内陆核电并不存在技术上的难题。在内陆搞核电主要是考虑到对内陆环境的影响要求更严,所以在放射性的废水、废气的排放上提高了标准。到内陆建核电站,我们国家的标准甚至比美国的还高。我国核电引进的美国的AP1000技术,沿海核电美国的排放标准是3000贝可,我们国家要求限定在1000贝可以内,所以我们在美国的技术处理到3000贝可之后仍然需要再加一道反渗透工序,把其处理到低于1000贝可才能通过海水循环稀释到自然本底后排放。内陆如果建立核电站,一般是使用冷却塔采取闭式循环进行冷却。因为稀释的条件不如沿海,所以就把标准提高,提高到低于100贝可才允许排放,实际排放时也会经过进一步稀释,达到江河的本底水平。”

       “目前中核集团、中广核集团、桃花江核电厂等共同做了一些关于核电的系列研究工作。现在的水处理技术不断进步,大体上可以保持在10贝可~30贝可标准排放。就算是在平时不会出现的最高浓度的废水浓度的情况下,系统处理也可以保证20贝可~30贝可以内,如果再进一步稀释,可以再稀释十几倍的话,辐射量达到天然本底水平,几乎可以忽略不计。20贝可~30贝可的辐射已经很小了,是可以在核电站中直接复用的。比如用于冲洗地板、冲洗设备等,有点类似城市里中水的使用。”

       叶奇蓁认为,随着内陆地区经济加快发展,电力供需将会出现较大缺口,并且发展面临着能源安全和环境污染的双重压力,内陆建设核电是必然的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