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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海洋放射性实验室获《辐射安全许可证》
撰写时间:2012-5-18 文章作者:马 军 杜金秋 文章来源:国家海洋局

        中国海洋报讯 日前,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在建的海洋放射性实验室通过辽宁省环保厅的资质审核,取得环保部统一认证的《辐射安全许可证》。
        自2011年7月启动《辐射安全许可证》的申请工作以来,监测中心与辽宁省环保厅、大连市环保局等相关管理部门进行了多次沟通,根据要求补充、完善申请材料,并就实验室的基础设施建设、辐射防护与安全保卫制度、人员培训计划、岗位职责与设备维护制度、放射性监测方案、辐射安全责任、放射源监管和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等方面工作进行了深入探讨。
        经过近一年的努力,监测中心提交的《放射性实验室建设应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通过审查。批复认为监测中心提出的安全防护措施可行,能够确保辐射环境安全。《辐射安全许可证》的取得将有力地推进监测中心“十二五”规划中海洋放射性实验室的建设工作,为监测中心实质性开展海洋放射性监测提供了基础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