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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改革:南方电监局改制为能源监管局
撰写时间:2014-7-14 文章作者: 文章来源:南方都市报
        随着去年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和国家能源局进行撤并重组国家能源局,包括原南方电监局在内的18个原国家电监会派出机构划归国家能源局实行垂直管理,南方电监局已经改制为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于去年底在广东挂牌运作,正式开始对广东、广西、云南、贵州、海南五省(区)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等能源领域实施综合监管。
        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前身是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南方监管局。今年3月,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了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和国家能源局进行撤并,重新组建国家能源局。南方电监局也划归国家能源局垂直管理,于去年12月20日挂牌,正式变为南方能源监管局。此前,南方电监局为事业单位,改制后已转变为政府部门。
        南方能源监管局挂牌后,其职能范围也从原先的电力扩大到能源,除了原先的监管职能外,也增加了行政执法职能。负责协调有关跨省、跨区能源监管业务也是其职务范围。南方能源监管局内设机构有:综合处、市场监管处、行业监管处、电力安全监管处、资质管理处、稽查处、监察室(机关党委)。同时向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分别派驻监管业务办公室,对国家能源局云南、贵州监管办公室进行业务指导。根据国家能源局党组任命文件,郭智任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局长(正司局级);张良、黄臻宇任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副局长(副司局级);赵忠平任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正司局级巡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