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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核科普教育 助推核能事业发展
撰写时间:2014-2-7 文章作者:管河山 谭杰 文章来源:中国核工业报

 

  •     根据中国科协近期公布的一个调查结果显示,全国公众中具备基本科学素质的仅占2.25%。这说明,相当一部分中国公众对基本科学素养是缺乏的。而对于日本福岛核事故后,如何进行更加深入人心的核科普工作,已成为关系到核能发电前景和命运的业界课题,针对核科普专家稀缺、高水平核科普作品比较匮乏,核科普人才缺乏、核科普组织不够健全,国民素质不够高、核科普观念相对落后,教育及传媒体系不完善、核科普难以走向大众化,财政投入不足、核科普工作得不到有效的保障等问题,笔者认为,应积极采取对策,助推核能事业的发展。

      (一)加强核科普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核科普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首先,应积极倡导广大核科学课程教师、核科技工作者和核科普理论研究者投身于我国核科普事业,同时,组织核科普方面的老专家和教授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技术特长,积极参与核科学教育传播工作,让更多最新科学技术成果惠及人民群众。

      其二,加强核科普青年志愿者队伍建设,通过大学生暑期三下乡实践活动,组成一支能够在基层,特别是深入偏远农村和西部地区开展核科普宣传活动的志愿者队伍,同时,不断发展壮大城市社区和乡村核科普志愿者队伍,培养核科普宣传员。

      其三,各级政府需要制定核科普工作的实施方案,把核科普工作纳入政绩考核,积极组织各部门广泛深入地开展核科普活动,要求相关部门制定核科普工作的实施计划、组织考核、人员安排、活动监控、归档管理等一系列具体工作,从组织上保证核科普工作的开展。

      (二)加强核科普示范基地建设,促进核科普基地合理布局

      推进核科普科学馆、示范基地的建设。根据提高我国公众核科学素质的需要联系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制定《核科普基础设施发展规划》和《核科学技术馆、示范基地建设标准》,明确核科普设施的发展目标,加强对各类核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和监督。

      加强对现有的核科学场馆、示范基地的管理工作。明确场馆的开放、闭馆、服务等具体管理工作,要求工作人员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以提高公众了解核科普知识的兴趣。开展展览内容的主题策划、形式创新活动,把核科普知识贯穿于有趣味的主题展览中。

      在城市社区、农村集镇上设立核科学广播站、图书馆、书屋等。加大对基层特别是西部地区以及偏远地区的经济投入,大力建设不同形式的社区活动中心,把核科普工作纳入社区工作的一部分,在广大群众中不断宣传核科普知识,开展核科普知识竞赛、核科普知识征文比赛等工作。

      开发建设科普旅游文化场所。通过与核发电厂、旅游公司、新闻媒体的合作,开展 “核发电模拟技术”旅游新项目。通过与核发电企业协商,制定开放核发电厂的计划,建立专门供参观的核发电模拟项目,邀请旅游公司、新闻媒体参观,引导公众对核能技术的了解,揭开核的神秘面纱,让公众对核能技术进行实地接触,使核科普走进千家万户。

      (三)拓宽核科普经费来源渠道,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多元化投入机制

      当前我国科普经费主要来源于国家财政投入和社会投入。其中,国家财政投入是指政府部门在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方面给予的资金支持,它在我国科普建设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国家应加大对公民科学文化素质建设方面的投入,建立相应的投入机制,才能确保这项事业得到有序发展。这就需要政府部门必须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和《科学素质纲要》等政策法规的有关规章制度,将核科普经费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以确保核科普教育顺利开展。

      核科普教育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是全社会共同的任务,完全依靠政府投入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拓宽核科普经费来源渠道。要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企业和个人捐助核科普教育事业。不断鼓励有条件有能力的企业加大对核科普工作的投入,重点在核科普活动、科技创新、核科普阵地、科学示范、资源开发、核科普人才队伍和核科普设施建设等方面加大经费投入,真正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多元化投入机制,体现核科普事业“人人参与、人人有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我国核科普事业又好又快地发展。

      (四)完善核科普机构与社会的沟通机制,打破核电发展的公众认知障碍

      一是加大国家核科技计划项目的科普工作。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要注重核科普资源的挖掘和开发,并将核科技成果及时向广大公众传播与扩散等相关科普活动,作为科技计划项目实施的一个重要任务和目标。同时,对于非涉密的研究及其它公众关注的科技计划项目,承担的研究单位有义务和责任及时向公众公布研究成果的有关知识和信息。

      二是建立公众参与政府科技决策的听证制度。对于涉及公共安全和社会伦理等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科研项目,要逐步建立听证制度,扩大他们对涉核国家重大科技决策的参与权和知情权。同时,在非涉密核科技规划与政策研究的制定方面,要广泛听取公众的建议和意见,建立畅通的沟通渠道,提高决策透明度。

      三是建立健全面向公众的核科技信息宣传机制。在涉核的国家重大工程项目、重大科技专项和计划项目等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加大宣传力度,让社会公众及时了解和掌握有关核科技知识;各级有关社会团体、科协组织和科研机构等组织要采取不同方式,建立通畅的科技信息传播渠道,经常性地开展核科普宣传教育工作。

      总之,核科普教育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广泛参与。在不断提高核技术应用水平的同时,只有通过定期广泛开展形式多样、易于被公众理解的核科普教育,才能让核电这种高效、清洁、 安全的新能源被公众所信任。